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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记_老二
段子——今天出差,晚上在一家酒店住下,酒店一个热心员工看我长的年轻又帅,就介绍了一位女孩让我认识,我对这女孩当时是一见钟情,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了夫妻之实,在床上她很努力的配合我,但我突然想起来我是个有女朋友的人,我不能背叛我的女友!就向那女孩提出了,我们是一见钟情,没有实质性的感情基础。所以我们分手吧,然后就象征性的给了几百分手费,过分吗?这位民警同志,你告诉我,这样过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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